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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

    央行:

    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20日 06版)

        本报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 温源)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央行上调存贷款利率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当前市场流动性过剩,货币供应量增速较快。从目前M2增速看,完成年初控制在17%以内的预期目标压力较大;二是为了应对通胀预期。出于货币投入过多、原材料价格上涨、物价体制改革以及一些投机炒作的因素,当前市场面临较大的价格上涨压力。他表示,上调利率将会引导投资者对未来的市场预期。一般来说,0.25个百分点是利率提升的最小幅度,但也清晰地传递出央行的态度,即不会任由价格上升和货币供应的过快增长。

        赵锡军分析,由于市场资金较为充裕,信贷投放规模较大,因此上调利率并不会对企业的资金使用带来影响;对老百姓来说,将会有效改善由于负利率导致居民不愿存款的状况,而市场价格上升的幅度也会有所降低;而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则会对加息做出明显反应。他认为,如果本次加息取得预期效果,价格上升和货币增速过快的状况得到遏制,则会维持现有政策不变;如果情况没有太大改观,不排除央行未来还会动用包括加息在内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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