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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15日 星期五

    请看一则新闻是怎样误导公众的

    作者:吴 闻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15日 02版)

        这两天,一则题为《文化部称“偷菜”游戏或被取消》的新闻引起人们的热议,很多网友和时评人因此将批评的矛头对准文化部,并从各个角度论述网上“偷菜”只是一种娱乐,虚拟“偷菜”与现实偷菜并无必然联系,主管部门不应干涉。

        实际上,细读新闻源头便会发现,这次文化部其实挺冤的,无辜成了批评的靶子。《文化部称“偷菜”游戏或被取消》这则新闻是这样“出笼”的:甘肃天水一妇女喜欢上网“偷菜”,而且因上演现实版偷菜闹剧被拘留罚款;就此,《西部商报》连续刊发大规模报道,且该报记者致电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执法监督处,就网上“偷菜”游戏是否纳入监管等问题进行采访;11月12日,该报刊发相关采访内容,大标题为《“偷菜”游戏可能要改良》,文中的一个小标题为“文化部称‘偷菜’游戏或被取消”,而各大网站转载这篇报道时,则直接将这个小标题改作了大标题。

        那么,文化部是否表示过“偷菜”游戏或被取消呢?实际情况是:《西部商报》记者致电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执法监督处,接电话的是一位姓李的值班人员,这位值班人员先是说“文化部目前还没有就此事开会专题研究”,接着称他们将把该报意见上报给具体主管部门,并表示“有可能对此类游戏的‘偷菜’功能逐步取消,也可能对这类网络游戏进行改良”——《文化部称“偷菜”游戏或被取消》由此而来。

        一个有姓无名的值班人员,而且是文化部下属部门的值班人员,他的话能不能代表文化部?显然,他说“偷菜”游戏有可能被逐步取消,并不代表文化部也是这个态度,甚至也不代表文化市场司或执法监督处有这个意思。无疑,《文化部称“偷菜”游戏或被取消》有“标题党”之嫌,正是这种“标题党”炒作,让一件没影子的事情变成了一个大新闻。

        类似的“新闻案例”并不少见,作为网络新闻编辑,我经常能碰到这种事情,不妨再举一个典型案例。今年5月23日,有媒体报道说“发改委称三年内不收房产税”,乍一看,国家发改委都表态了,可谓给老百姓吃了颗“定心丸”。但细读相关报道可知,表态“三年内不收房产税”的,原来是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黄汉权是所长助理,只是国家发改委所属智囊机构的专家,而不是名副其实的国家发改委官员,他的表态不能代表国家发改委。果然,5月24日,国家发改委便对此予以辟谣,说发改委从没表示“三年内不收房产税”。

        一些媒体在报道和转载新闻时,越来越喜欢“标题党”,无非是想让新闻更具权威、更吸引眼球,但是,“标题党”往往歪曲事实,误导公众,实为新闻报道之大忌。而一些时评人在评论新闻之前,阅读新闻不仔细,望文生意,甚至自以为是,当然也是新闻评论之大忌。这两个方面的“通病”,在这则有关“偷菜”新闻的炮制、传播与评议过程中均表现得淋漓尽致,但愿我们都能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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