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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04日 星期一

    中外专家热议“转型中的法律体系:中国与世界”

    作者:记者 殷泓、王逸吟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04日 02版)

        本报北京10月3日电  “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即将形成。”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在今天下午举行的“转型中的法律体系:中国与世界”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表示。

        该研讨会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0周年院庆系列对外交流和学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陈斯喜在作主题发言时介绍说,截至今年8月底,除宪法及其四个修正案外,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35件。其中,起支架性作用的法律50多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8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700多件。

        陈斯喜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具有现实和深远的重大意义。陈斯喜指出,今后我国的立法任务依然十分繁重,需要重点做好继续制定一批新的法律、修改完善已制定法律、加强配套立法、加强法律清理和编纂以减少重复和冲突、更加重视立法质量等几个方面的工作。陈斯喜同时表示,形成法律体系,只是解决了无法可依的问题,但要把法律规定变成实践,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同严格执法的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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