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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21日 星期二

    积极履行责任是媒体的天职

    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伟 《 光明日报 》( 2010年09月21日   06 版)

        作为肩负党和人民喉舌重任的广播电视媒体,责任是我们与生俱来的天职,是我们事业发展的前提。

        要强化政治责任,坚持“新闻立台”。强化政治责任,就要自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就要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就要坚持“新闻立台”,把新闻宣传放在广播电视宣传的最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新闻节目在广播电视宣传中引导舆论的重要作用。

        要担当社会责任,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不能为了片面追求收听、收视率而忽视宣传导向,放弃社会责任,不能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社会效益。实践证明,真正反映人民根本利益诉求,及时报道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话题、生活发展变化的广播电视新闻产品以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文艺作品,都会受到广大听众、观众的欢迎,都会取得良好的市场回报。

        要负起文化责任,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负起文化责任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中的主流;就要旗帜鲜明抵制“三俗”,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广电从业人员的教育。

        要履行传播责任,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传播力决定影响力,广播电视宣传只有最大程度地到达受众,才能实现最好的传统效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广播电视要把镜头话筒对准基层,对准群众;要坚持改革创新,用时代要求来审视广播电视宣传;要认真研究新闻传播的现状和趋势,深入研究各类受众群众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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