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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19日 星期日

    城中村改造须秉承公平原则

    作者:新闻观察员 郭丽君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19日 06版)
    任民绘

        说起“城中村”,有人称它是“都市里的村庄”,也有人将其描述为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偏低的居民区。城中村,在许多城市都有。它的存在,犹如附长在城市漂亮面孔上的难看的疤,存之难受,去之痛苦。

        城中村的存在原因是多样的,不能上来就把板子打在政府管理上。这里面,有生存的需要和利益的推动。北京有个唐家岭,因为“蚁族”群体的聚居而闻名,虽然地处海淀高新技术园区腹地,比邻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但是去过的人都说, 外来人口之密集,道路之狭窄,环境之脏乱,给人以时空错乱的感觉。这是大量外来人员寻求这里的低房租而涌入的结果。 

        据报载,西安市南郊北山门口村13户村民将宅基地凑在一起,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就集资建造了一栋23层住宅。从2008年开工建设至今,这座从城中村低矮民房中建起的高楼,居然从没有人来查处过,被人称为“最牛的城中村违章建筑”。虽然目前这一23层高楼已被勒令停工,但是,借城中村改造之机,加快违规建设的速度,这种状况在一些城中村中并非个别现象。在广州、深圳等地,都是令人头痛的问题。 

        城中村的蔓延,是发展不均衡造成的。如果城市不是快速膨胀把村庄包围其中,如果不是房价差距太大,城中村是不会越来越“长高”、越来越拥挤的。当然,城市管理的缺位和失职,也是城中村得不到控制的原因。用专家的语言说,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城市建设急剧扩张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造成的一种特殊现象,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晚发外生型”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迟发展效应”,是在城乡二元格局依然存在状态下农村被动城市化的产物。 

        不可否认,城中村多数被认为是“问题村”,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一是打乱了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布局,影响了城市的美观;二是形成了治安和社会管理的诸多隐患;三是破坏了城市土地利用的整体性,造成了城市土地的严重浪费;四是不利于“城中村”村民参与到新的城市社会分工和竞争,甚至养成了一些村民及外来人口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影响了社会风气等。因此,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已是刻不容缓。 

        城市要均衡发展,城中村必须进行改造。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公平是前提条件。公平、均衡得不到保障,纠纷就会层出不穷。

        一方面是“暴力拆迁”事例不时见诸报端,一方面又是北京大望京村、深圳岗厦村和大冲村等“拆迁暴富”产生的千万富翁不断涌现,这样的悲喜剧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经常上演,是中国房地产业畸形发展的结果。城中村改造被称为“一场革命”,是一项“农民转换为市民,村庄转化为社区,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集体经济转变为混合经济”的系统工程。 

        今年5月,唐家岭等北京50个城中村开始启动拆迁改造,近5万“蚁族”将于年底前搬走,取而代之的是新建的35万平方米农民回迁安置房和10万平方米公租房。这个方案,不见高价商品房,群众利益得到最大保障。 

        在山城重庆,1000万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建设已开工,未来3年,重庆将建设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解决50多万户,占重庆人口三分之一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为了避免出现纽约、巴黎等城市廉租房片区“几乎全是黑人”的尴尬局面,重庆的公租房都分布在21个市民聚居区中,与商品房“混建”,使公租房住户与整个城市和社会有机融合,避免出现“贫民窟”和人为造成社会割裂的不利局面。

        城中村是城市发展中的难题,许多地方为之挠头。难题解决之难,在于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和手段。从北京、重庆等地目前的改造方案来看,只要秉承公平、均衡的原则,多站在群众利益上考虑问题,少掺杂地产商和为政者个人的利益,难题也会有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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