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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17日 星期五

    法院将试行量刑规范化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17日 06版)

        本报三亚9月16日电  今天从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会议获悉,由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将从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这标志着量刑规范化改革即将进入全面试行阶段。

        量刑规范化改革,就是规范法官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2008年12月,中央将“量刑规范化改革”确定为司法改革项目,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负责。2009年6月,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共有120多家指定法院开展试点工作。经过将近一年的试点,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经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两个试点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

        “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实践和数据分析表明,怀疑、批评裁判不公的少了,信任、赞扬司法公正、高效的多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充分肯定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作用。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介绍,此次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增强量刑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量刑的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更好地接受案件当事人和群众的监督、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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