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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16日 星期四

    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制度将实施

    作者:记者 冯蕾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16日 06版)

        本报北京9月15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联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首批《目录》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等5种产品纳入其中。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的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2009年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主要家电产量近5亿台,出口量达2.4亿台。同时,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

        此次发布《目录》,通过建立规范的回收处理体系,实现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资源,妥善处理其中的有害物质,有效控制对环境的污染,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先期选择部分重点产品纳入《目录》,有利于鼓励重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推动产业化发展,积累管理经验,为将全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纳入《目录》管理奠定基础。

        《目录》将于2011年1月1日起与2009年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同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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