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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9月12日 星期日

    浙江公民办教师间可流动

    《 光明日报 》( 2010年09月12日   02 版)

        本报杭州9月11日电(通讯员 傅晨琦 记者 叶辉) 今年教师节,浙江省安吉县49所民办学校都收到一份特殊的重礼:该县出台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规定,给民办学校核定编制,公民办教师之间可以合理有序流动,民办教师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参照公办教师标准执行。

        据安吉县教育局局长宋焕新介绍,《意见》规定,根据民办学校要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选派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身份不变,工龄连续计算,人事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学校,各项社会保险学校缴纳部分由民办学校承担,县财政按照以奖代补政策予以补助,其中到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支教教师,其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基础部分由政府发放。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黄新茂认为,安吉出台的政策,给困扰民办教育的“民办教师身份”这个全国性大难题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思路。我国第一所民办高中安吉上墅私立高中校长、上墅教育集团董事长汤有祥兴奋地对记者说:“我们盼望了多少年的大难题解决了!”新政策刚实施,安吉天略外国语学校就以公办教师“支教”民办学校的方式,吸纳80多名公办教师前来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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