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规范和约束人类行为的准则,它的生成是一个动态无意识自发演进和有意识人为设计的双向演进的统一过程。制度设计不是行为主体随心所欲的自我意志的产物,它同样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笔者认为,经济制度的设计中至少应坚持如下五项“基本原则”。
一是效率原则。好的制度应是有效率的制度,这里的效率指制度运作的效率。要提高制度的效率,制度设计需要做到:1、努力降低信息成本,减少信息维数。在能实现相同社会目标的前提下,制度设计要选择信息成本最小化方案,这样的设计方案需要的信息空间维数小,需要传递的指标也少。2、有利于激发人的积极性,降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效率低的原因之一就是企业的分配方式使职工间没有拉开收入差距,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3、有利于使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制度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一项功能无疑是使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外部性问题内部化的程度决定着制度的效率,程度越高就越有效率。4、应有完善的制度结构。每项制度安排都必定内在地联结着其他制度安排,共同“镶嵌”在制度结构中,所以一项制度的效率还取决于其他制度安排实现它们的完善程度。在市场经济中,既要建立与市场经济制度相耦合的正式制度,又要培育与市场经济制度相耦合的非正式制度。
二是交易费用最小化原则。制度的功能之一是可以降低交易费用,但不同的制度安排会产生不同的交易费用。对于给定目标,实现它的途径有多种,制度安排应追求交易费用最小化原则。企业制度的存在能够降低交易费用,但并非所有的企业制度都能实现交易费用最小化。科斯提出企业存在一定的边界,其边界是在企业内增加一项交易的组织成本等于在公开市场上所进行的交易费用,或等于由另一个企业组织这项交易的成本。也就是说,企业规模的临界点或边界是在企业内部组织交易的费用与市场或别的企业组织同样交易所需要的费用相等的那一点上。因此,企业要保持适度规模,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合理进行要素配置,加强技术创新,才能实现交易费用的最小化。
三是激励相容原则。激励相容指所制定的制度对每个参与者都能产生激励,使参与者在最大化个人利益的同时也满足国家(组织)所制定的目标和要求。依据该原则,制度设计应使个人利己行为结果与给定的社会目标相一致。
人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在缺少有效激励机制的条件下,人们往往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制度设计应引导人们如实传递信息,从而达到个人目标与社会目标的一致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现象何以存在?原因就在于激励不相容。因此,制度设计应考虑到个人的需求和回报,使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趋于一致。显然,这类制度设计的对象应当是针对那些品位高尚的人。次优的制度设计是使行为者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满足社会目标。较差的制度设计所考虑的仅是整体和社会的目标,忽视了个人利益,片面强调集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最差的制度设计是仅对少数人的利益负责,而不顾整体和社会的目标。
四是和谐性原则。制度的和谐是指制度本身应合理、完善,具有自洽性,在实施过程中能避免制度的乏力、变形、缺位、失调等状况。制度不和谐有以下表现:1、制度乏力。有的制度虽已制订出来了,但没有贯彻执行;有的制度虽得以实施,但起不到实际效果,或是效果脱离预期,使制度形同虚设,这是制度不和谐的最普遍的表现形式。2、制度变形。某一制度的出台本来是要解决甲问题的,但却引发了乙问题,而且要解决乙问题的难度并不比甲问题小,这就是制度变形。3、制度缺位。是指在有关制度的制定和修正过程中,执行者为了减少制度对自己行为的约束,尽量使得制度的内容不完整,各种规定过于笼统,大而化之,这样执行者就可以随意解释,从而为自己的行为提供诸多便利,减少约束。4、制度冲突。一方面表现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式的纵向层级间的冲突,另一方面表现为甲制度和乙制度之间的横向冲突。5、制度失调。这主要指制度体系不完善,致使出现功能失调。制度失调的原因有三个:1、制度建设滞后,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2、人治因素盛行,表现为领导者的个人意志高于制度。3、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不能统一。制度已经制定出来了,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执行程序、执行手段和强有力的执行机构,结果使制度的作用大打折扣。
五是帕累托改进的原则。帕累托改进是指在不减少任何一方福利的条件下,通过改变现有资源配置而提高另一方的福利,它是实现帕累托最优的途径和方式。制度设计应遵循帕累托改进原则,即在尚未达到帕累托最优的条件下,在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的基础上增加一部分人的收益,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作者单位:大连水产学院海洋工程学院;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