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新版《辞海》关于“垓下”词条的修订,引起安徽省灵璧县政府的重视,不仅致函上海辞书出版社、中国秦汉史研究会和安徽省历史学会,而且日前还承办了由中国秦汉史研究会和安徽省历史学会联合主办的“垓下之战遗址高层论坛”,与会学者从学术的角度对“垓下”问题作了深入研讨。这里刊发的几篇文章是部分与会者的论文摘要。
“垓下”问题
□ 施 丁
楚汉五年十二月(前202年)发生的垓下之战,是楚汉相争时期的最后一次大战,它决定了楚败汉胜、楚亡汉兴。对于垓下、垓下聚问题,历来学者颇有异说歧见,至今尚无一致的看法。笔者以为垓下、垓下聚是有区别的。垓下是地区名,垓下聚是在垓下地区的聚落名。
何谓“垓下”?《说文》对“垓”的解释是“兼垓八极地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兼备八极之地谓之垓”。据此,所谓垓下,就是八极地之下。有说垓即“堤”或“高冈绝岩”,则垓下是谓在河堤下或高冈下。依此而言,垓下必是地区名,非具体地点。犹如“塞上”、“河上”、“关中”、“山东”等等,是不能指定为具体地点的。
大致说来,楚汉之际的垓下,在睢水、洨水(今沱河)间开阔的平原地区,大约在北纬33度至34度、东经117度至118度的范围内。具体如何,有兴趣者尚可深入探讨。此地区当南北要冲,能容纳数十万人马驻屯和打仗。如今灵壁、泗县、固镇等县境内多处“霸王城”故址,相传为项王楚军驻地,也能说明历史问题。
《汉书·地理志》“洨(侯国)”下有“垓下”。洨,西汉时为侯国,东汉改为县。东汉应劭注:“洨水所出。”洨水,即今沱河。它自今安徽宿州市北分蕲水东南流,经宿县、灵壁、固镇等县境,至五河县西北会涣水(今浍水)“南入淮”。垓下就在洨水地区、洨国(县),自《汉书·地理志》所书洨之垓下,“高祖破项羽”之后,一千多年间是无人怀疑的。东汉应劭、三国魏苏林、晋徐广、南朝宋裴骃、梁刘昭、北魏郦道元、唐颜师古、李贤、司马贞、李吉甫、北宋乐史等都信从班固《汉书》之说,只要细看《史记·项羽本纪》三家注、《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水经注·淮水注》、《元和郡县图志》等就可了然。
不过,苏林、李奇、刘昭、郦道元等提到了“垓下聚”。聚,聚落,即人们聚居的村落。垓下聚,即垓下地区的聚落,当是那里的一个具体地点。郦道元在《水经·淮水注》云:“洨水又东南流迳洨县故城北,县有垓下聚,汉高祖破项羽所在也。”垓下聚在洨县,可谓早有定说,毋庸置疑。“县有垓下聚”之“有”字,请注意之,“有”而非“即”,则“垓下聚”非“洨县故城”。但是,号称长于地理的唐人张守节却在其所撰《史记正义》里说:“垓下是高冈绝岩,今犹高三四丈,其聚邑及堤在垓之侧,因取名焉。今在毫州真源县东十里,与老君庙相接。”这是对垓下的一个新的说法。唐代真源县,在今河南鹿邑县东。其东十里有没有“垓下”,如今不大清楚。但这个地方在秦楚之际与颐乡相近,属陈郡苦县,而不在汉沛郡洨侯国。张守节把项刘战于垓下从沛国洨地移至陈郡苦县,真是大错。元代胡三省撰《资治通鉴注》、近世范文澜撰《中国通史简编》(第二编),取张守节之说,不免有失察之过。
有人说“垓下”乃“陈下”之误,把本是垓下、陈下两地,垓下、陈下两次大战,混为一谈,乃大错特错。拙文《陈下之战与垓下之战》(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8年第6期)、《陈下之战、垓下之战是两回事》(载于《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1期),对此已有考辨,这里不再多言。我是坚信班固、郦道元之说的。
今人多以为,垓下在古洨国境内,几乎已取得共识,这是幸事。但对垓下聚则有歧议。有说垓下在灵璧县东南、沱河北岸;有说垓下在固镇县东、沱河南岸的濠城镇“霸王城”。其实此两说所争议者是垓下聚地点,而非垓下地区。
对于垓下聚,魏晋南北朝学者多有提及,只说在故洨县,未曾详言具体地点。自唐代后期以来,学者们考真求实,地理方志古籍指点列图,说的已经较为具体。试举几例并略作分析:
(1)《元和郡县图志》卷十,(虹县):“垓下聚在县西南五十里。”按:此处首次指出垓下聚在唐虹县(今泗县)“西南五十里”,即在汉洨侯国垓下地区。这是值得重视的,且可明确地予以肯定。
(2)《太平寰宇记》卷十七,(虹县):“在县西南七十八里,即汉洨县也,属沛郡。垓下,洨县之聚落名。”又云:“垓下在(虹)县西五十里。汉兵围项王于垓下,大败之。”按:此书不仅把洨故城、垓下(聚)分为两处,而且明确地指出地点方位和距离,洨故城在虹县西南七十八里,垓下聚在虹县西五十里。此说与《水经注》郦道元说相符,而更具体化。可以说,这是迄今最为明确而可靠的说法。
(3)明代嘉靖《宿州志》卷七:“濠城在(灵璧)县南五十里。《东汉书》:‘洨有垓下聚。’注云:洨故城,在虹县西南,即此城也。”又云:“垓下 在虹县西五十里。”按:此指出洨故城在灵璧县南五十里,“在虹县西南”,即明代的濠城集。又肯定垓下(聚)“在虹县西五十里”,明代属灵璧县。这是沿袭《太平寰宇记》之说而所作的具体解释。它也是把洨故城、垓下聚分为两处的,并未混二为一。
(4)《明一统志》卷七:“垓下在虹县西五十里。”“洨城在县(灵璧)南。汉洨县,属沛郡。”按:此乃承《太平寰宇记》之说。其言“垓下”,实指垓下聚。
(5)《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一:“垓下聚,(虹)县西五十里。”“洨城在(灵璧)县南。汉洨县,属沛郡。”按:此把垓下聚、洨城也明确地分为两处。其言两处地点,沿袭了《太平寰宇记》、《明一统志》之说。
(6)《清一统志》卷八七则接受了《史记》、《汉书》、《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明一统志》、《(嘉靖)宿州志》等诸说,加以综合,条分缕析,指出濠城(集)、垓下聚为两地,一在灵璧南,一在灵璧东南,毫不含糊。文长不具引。
(7)清代乾隆二十三年《灵璧志略》云:“濠城集乃洨县之垓下聚,以此知灵璧东南境有古洨县地也。”又,所附《灵璧河渠原委》云:“今之濠城集,即古之垓下聚。”按:两书作者皆为贡震。所谓垓下聚即濠城集(古洨县),仅此一说,而未举出任何根据。
据以上7例来看,自唐至清,绝大多数地理方志古籍都以为垓下聚、濠城(集)皆在汉洨县境,且濠城即洨故城所在地。可谓古有一定之说。近年固镇县濠城集地区考古发掘亦可证明。濠城集、垓下聚并非一地,实为两地。《灵璧志略》作者贡震勇于建立新说,把垓下聚移合于濠城集,标新立异,未曾拿出一点像样的证据来,实属无稽之谈。
由此看来,郭沫若先生主编的《中国史稿地图集》、谭其骧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把“垓下”标志于今安徽省灵璧县东南、沱河北岸,大致是可信的。古人所言地理方位,有时稍有粗略。也许将来有新的考古文物出现,来证实准确的垓下聚遗址。郭、谭两地图集的“垓下”,欠妥,应改为“垓下聚”。至于所谓垓下聚就在濠城集一说,2000年来的历史文献皆不能帮助其说的,考古文物迄今也不能帮其大忙。总之,我们只能实事求是,尊重历史。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
垓下之战的地理方位之争
□ 邹逸麟
我对灵璧印象很深。一是因为我在1962年曾经写过一篇考证隋唐汴河流经地点的文章,刊于《光明日报》。大家知道汴河是隋唐宋时期南北经济的大动脉,而灵璧是南北大运河上的交通重镇。所以北宋中期在原来市镇的基础上设立了灵璧县,至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了。后来宋金分裂,汴河久不修浚,也就淤浅了。而灵璧境内的一段汴河是最早淤浅的河段。二是自1957年初开始,我就随我的老师谭其骧先生参加《中国历史地图集》的编撰工作,一干就是几十年,在秦代的地图上我们就是把垓下标在灵璧东南的地方的。确定垓下在灵璧,主要依据的是《汉书·地理志》的记载。当时我们认为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料1979年,有人写文章辩称垓下在河南,不在安徽。我们当然要保卫我们的观点,于是我就和一起参加《中国历史地图集》编撰的魏嵩山先生合写文章,明确提出垓下在安徽不在河南。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垓下在河南还是在安徽的争论文章不少。我拜读了主河南说的有关文章。我认为目前学界关于垓下的争论,关键不在于垓下之战发生在什么地方,而在于陈下之战与垓下之战是一场战役还是两场战役?如果是两次战役,那么垓下一定在灵璧。如果有硬资料证明,垓下就是陈下,陈下与垓下就是一次战役,那么垓下就只能在河南。然而,垓下之战是楚汉战争中的最后一场重大战役,司马迁的《史记》与班固的《汉书》都对其有明确记载,在垓下之战发生之前有一场陈下之战,由当时汉军的大将灌婴参加陈下之战获得的封赐,与参加垓下之战的后续战(南走乌江追项羽)获得的封赐各不相同,很容易辨别出来。
我们认为,班固《汉书·地理志》将垓下放在沛郡侯国洨的下面,根据的显然是官方的资料,距秦末时间最近,应该是最原始的、非常权威的资料。而垓下之战是关系到汉王朝建立的一场非常关键的战役。我们不能想象西汉官方记录者会对他们高皇帝能坐天下的最关键的一次战役的地点搞错?就如同我们今天不论哪位史学家决不会将对新中国建立起决定命运的作用的淮海战役地点搞错一样。
郦道元的《水经注》也采取班固的说法,而且郦道元在《水经注》里驳斥过很多前人的错误,但却没有驳斥班固的说法,说明他是认可《汉书》的记载的。郦氏的《水经注》是历史地理学上的权威著作,其去汉代也不算远,至少比唐代张守节《史记正义》要早几百年,自然更加可信。张守节提出垓下在真源县,即今天河南的鹿邑县。这种说法在唐代就很少有人相信,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自《汉书·地理志》、《水经注》以下,历代官方地理文献都采安徽说,沿袭了近2000年。虽然唐代有人提出异说,但始终未成主流。河南说只是近30年来现代人重新提起的旧说,论者只是在“陈下”、“垓下”一次战役还是两次战役上做文章,对《汉书·地理志》之说根本不提。哪个权威,不言而喻。要推翻垓下之战在灵璧的看法很难,除非出现如汉简那样新的地下资料。因此,考证历史要驳倒前人的看法,既需要建立自己的看法,又需要指出前人致错的原因,就是要指出班固所据资料是错的,错的原因是什么;否则不能让人信服,难以成立新说。
学术界有人为了说明垓下即陈下,还提出笔误说,即司马迁把“陈下”误写为“垓下”了,或者也有可能是后来传抄之误。这种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陈”字和“垓”字,音不近形也不近。一般按理推论,古书上笔误或刊误,往往起笔是相同的,故有“鱼鲁帝虎”之说。“垓”、“陈”起笔完全不同,怎么能随意说是笔误呢?再说,《史记》中“垓下”比“陈下”出现的次数要多,怎么可能都是笔误造成的?既然不存在笔误的可能,陈下之战和垓下之战应该是两次战役,那么垓下之战一定就在灵璧的地界。学术的问题可以讨论,但一定要尊重前人的研究成果,注意基本材料反映的事实,否则惟求创新是没有多少学术意义的,至少是不利于历史事实本身之探究的。在探讨历史问题时,我们应该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不应该出于某些功利目的而牵强附会。(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地理所教授)
新版《辞海》“垓下”条目修订考辨
□ 陈立柱 石亚萍
据说《辞海》每十年要修订一次,以吸收学术研究的新成果。《辞海》第六版(2009年版)“垓下”条的注文发生了变化,把原版“在今安徽灵璧县东南沱河北岸”的释文改为“在今安徽固镇东北沱河南岸”。照理,新版《辞海》“垓下”条的修订应有所依据,但限于体例,未能多作说明。事实上,上海辞书出版社在给灵璧县政府《关于“垓下”条目的说明》的函中亦确有具体陈述。函称:《辞海》第六版“垓下”条的编写,系根据《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而来,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安徽省政府发布的数据,并称据由民政部主编的《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垓下’一条,作者根据行政区划的变动、河道的变迁,同时结合考古发掘,认定这一遗址的主要部分在今固镇县境内。”还提到安徽省政府将垓下作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定在固镇县濠城镇境内,沱河南岸,并立碑标示等。
函中所言行政区划的变动没有具体说明,应该是指1965年固镇县的设置。但在1979年版《辞海》出版时,固镇县已经建立,“垓下”没有标在固镇濠城集北,故新版《辞海》将“垓下”移位与行政区划的变动扯不上关系。至于河道如何变迁,也没有具体说明。沱河,在汉代为洨水,古代地志书自《水经注》以来多有记述,直到清编《一统志》(卷八七)还指明:“古洨水:在灵璧县东南。《水经注》:洨水首受蕲水于蕲县,东南流径谷阳县,又东南流于洨县故城北,又东南入于淮。《县志》:在县东南濠城也。《汉书》应劭注:洨县,洨水所出,南流入淮。或曰即今沱河。”在这里,洨水所出、经过与所入都讲得很清楚。该地最近的考古发掘证明,沱河河道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当即文献记载的洨水。古城遗址过去曰“霸王城”,村庄叫圩里村,今已改名垓下村,故考古学者命名曰“垓下遗址”。考古发掘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证明这里就是当年的垓下,反而说明项羽所困的垓下聚只能去别处找寻。因为垓下或垓下聚,按照汉人的理解为聚落、村落,而非有城的县邑。其实古文献对于垓下的具体位置是有明确记载的。例如:《汉书·地理志》沛郡洨县下,班固自注云:“侯国。垓下,高祖破项羽。莽曰育成。”《后汉书·郡国志》沛国洨县下也有作者自注“有垓下聚”,刘昭补注曰“高祖破项羽也”《水经·淮水注》:“洨水又东南流迳洨县故城北。县有垓下聚,汉高祖破项羽所在也。”《元和郡县图志》卷十:“垓下聚,在县西南五十四里,汉高祖围项羽于垓下,大破之,即此地也。按:汉洨县属沛郡,垓下即洨县之聚落名也。”《太平寰宇记》卷十七:“濠城,在县西南七十八里,即汉洨县也。属沛郡。垓下,洨县之聚落名。……垓下,在县西五十里。汉兵围项王于垓下,大败之。有庙,在县西五十里。”《明一统志》卷七:“垓下,在虹县西五十里,汉兵围项羽垓下大败之,即此。”由此可知,《汉书》、《后汉书》、《水经注》等都指出汉代洨县有垓下或垓下聚,《元和郡县图志》以下则说到它距离县城的具体位置与里程,在虹县(今泗县)西南或西边的50里左右。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见到任何早期文献指说垓下即洨城的,说明旧版《辞海》对于“垓下”条目的注文是合理的,体现了古代以来文献记载所反映的基本史实。
除以上历史地理文献之外,《史记》本身对于垓下之战的描述,也能说明战争的核心地点垓下(聚)即项羽驻军的地方,不会是洨县县城。且看《高祖本纪》:
五年,高祖与诸侯兵共击楚军,与项羽决胜垓下。淮阴侯将三十万自当之,孔将军居左,费将军居右,皇帝在后,绛侯、柴将军在皇帝后。项羽之卒可十万。淮阴先合,不利,卻。孔将军、费将军纵,楚兵不利,淮阴侯复乘之,大败垓下。
由上,垓下之战主要是韩信大军与项羽军的战斗。这场战斗差不多40万人参与,又是包抄、合围,如果是以洨城为中心进行,显然难以展开,也不可能有包抄、冲锋,城墙、河流的存在,使这一切都不可能出现。而灵璧县城以南至沱河之间数百平方公里的地带,即古文献记载的垓下之地正夫如此。又《项羽本纪》载:“项王军壁垓下,兵少食尽,汉军及诸侯兵围之数重。”“壁”即军垒,或深沟,或兜土为壁垒,以阻挡敌人。项羽如果在城里是不需要深沟壁垒来阻挡汉军的,城墙显然比临时性的军垒更坚固。
至于说到安徽省政府将垓下遗址定在濠城北沱河南岸,并立牌标示,这是由于20世纪80年代特殊情况造成的。据笔者所知,当时省政府发文让各地申报省级文物单位,灵璧县没有做工作,固镇县积极申报,因而成功。但不管怎样,历史遗迹的认定更主要的依据应该是历史记载与考古发现。至于说参考学术研究新成果,以下中国一流学者数十年的研究更应该受到关注,如:1、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地图集》上册,地图出版社,1979年。2、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地图出版社,1982年。3、施丁先生的一系列关于垓下的研究论文,我所见的有三篇,分别发表于1998年、2000年、2003年,并且都是在重要的学术杂志上,很容易找到。以上学者参考古今文献以及古睢水至沱河一带地下出土文物,定垓下在灵璧县东南沱河北岸。这些研究成果与民政部主编的词典以及省级文保立牌,哪一个更能代表新的学术研究水准,似乎不用多说。
基于以上,我们认为新版《辞海》对“垓下”条目的修订有欠审慎,不能不辨。 (作者系安徽省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安徽省灵璧县文化局干部)
垓下聚遗址当在濠城东北
□ 袁传璋
汉高祖五年,汉王刘邦与谋臣张良等策划并实施了第二次固陵之战,亦称陈下之战。此战汉军大胜,楚军实力折损殆半,从此失去对汉军大举反击之力。因此,近年有学者力主陈下之战即楚汉最后决战,垓下为陈下之地名,垓下之战是陈下之战的别称。
笔者以为,陈下之战并非楚汉的最后决战,而只是垓下决战的序幕。陈下之败使项王损兵折将,加之寿春沦陷,大司马周殷叛变投敌,陈城失去腹地,兵员补充、粮秣征收皆成问题。项王相时度势,选择东撤垓下,以利休整将士、恢复元气,或相机再战,或退保江东,于是才有了历史上著名的垓下之战。《史记》的《项羽本纪》、《高祖本纪》和《荆燕世家》,都明确著录楚汉最后决战发生在垓下。
楚汉最后决战发生在垓下。垓下又在哪里?其实汉魏文献早有答案。《史记·项羽本纪》:“屠城父,至垓下。”裴骃《史解集解》为“垓下”作注,先引徐广《史记音义》:“在沛之洨县。”又引李奇曰:“沛洨县聚邑名也。”司马贞《史记索隐》引张揖《三苍注》为“垓下”作注曰:“垓,堤名,在沛郡。”《集解》与《索隐》一致指出“垓下”的地望在沛郡洨县,垓下是聚邑而非城市。李奇、张揖、徐广作注的依据都来自班固《汉书·地理志》。
《汉书·地理志》:沛郡共领三十七县,其中有“洨”。“洨:侯国。垓下,高祖破项羽。莽曰育成。”《汉书·地理志》是正史地理志之祖,极具权威性。班固作《地理志》,注重郡、县的置废析并沿革,用简明文字注明原委。郡下所属各县,一般只记录县名。若系汉前所置,或王莽更名,则于县名下出小字“本注”说明沿革。如《地理志·淮阳国》首县为“陈”,班氏如此著录:“陈,故国,舜后胡公所封,为楚所灭。楚顷襄王自郢徙此。莽曰陈陵。”若县内有具历史意义的乡聚山川,也于县名下出小字“本注”点出。如《地理志》沛郡蕲县,班氏如此著录:“蕲:垂乡,高祖破黥布。都尉治。莽曰蕲城。”
班固于县名下所作本注已形成规范的体例。所谓“蕲:垂乡,高祖破黥布”,是说蕲县县域内有垂乡,高祖在那里打败黥布;并不是说蕲县县城就是垂乡。根据这个本注体例,可知“洨:垓下,高祖破项羽”,是说洨侯国境内有垓下,是高祖打败项羽之所;而绝不能解为洨城就是垓下,垓下就是洨城。若与《后汉书》对照,就更为明晰。《后汉书·郡国志》沛国领有二十一县,其中有“洨”,著录曰“洨,有垓下聚”,刘昭补注“高祖破项羽也”。可知洨是“城”,而垓下是“聚”。段玉裁《注》云:“按邑落,谓邑中村落。”段氏所说的“邑”义同于“县”。垓下是洨县县域内一个村落。
楚汉相争最后决战的垓下,《汉书·地理志》明确记载在沛郡洨县境内,汉魏六朝以迄初唐,800年中从无异说。异说最早出现在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张守节完成的《史记正义》。张在《史记·项羽本纪》“屠城父,至垓下”句后曰:“按:垓下是高冈绝岩,今犹高三四丈,其聚邑及堤在垓之侧,因取名焉。今在亳州真源县东十里,与老君庙相接。”《正义》此说得现代史家范文澜认可,故垓下为河南鹿邑县说在现代也有相当影响。
张守节《史记正义》凡遇古时地名大都引据初唐《括地志》,以唐时地名予以对释,但对“垓下”所作按语并未征引《括地志》,也未出具其他文献依据,显系张氏自出心裁。然而此项裁断颇有问题。
首先,此说与《汉书·地理志》“垓下”属沛郡洨国的权威记录背戾。亳州真源县秦汉时为苦县,秦楚之际属陈郡,东距沛郡的洨国四百余里,岂可牵合为一!又《汉书·地理志下》淮阳国领有苦县,班氏本注仅简注“莽曰赖陵”,不见境内有“垓下”踪影。
其次,张守节关于“垓下”的注释不能自圆其说。就在《项纪》“至垓下”的上文“刘贾军从寿春并行,屠城父”句下,《正义》云:“城父,亳州县也。屠谓多刑杀也。刘贾入围寿州,引兵过淮北,屠杀亳州、城父,而东北至垓下。”按:城父县当今安徽亳州东南七十里处的城父集。张守节认定的“垓下”在真源县(今为河南鹿邑县)东十里,即秦汉时的苦县所在,其地方位在城父的“西北”,而不是“东北”。方向颠倒若此,显系向隅而造,不足采信。
近年有文物考古单位在安徽固镇濠城镇北二里许沱河南岸的“霸王城”(原名圩里村)进行考古发掘,考古专家取得共识:这里是汉代洨城遗址,推断其前身即垓下。笔者对此窃有所疑。第一,将未经确切证明的“霸王城”先行定名为“垓下遗址”,发掘后又未经充分论证就宣布其为垓下遗址,岂非陷入循环论证的怪圈?其次,“霸王城”确是洨城遗址,但洨城是城,而垓下仅是洨国境内的一个聚落,二者属于不同层级,岂可牵合为一?这种推断既与汉魏权威文献违戾,亦有移花接木之嫌,难以成立。
垓下聚并非濠城镇北俗称的“霸王城”,而实另有其地。唐、宋两代权威的舆地志书不仅为垓下在沱河之北说出具了有力的文献支撑,也为当今探寻垓下聚的真正所在提供了清晰的线索。唐李吉甫撰《元和郡县图志》卷十《河南道五·宿州·虹县》载:“垓下聚,在县西南五十四里。汉高祖围项羽于垓下,大破之,即此地也。按:汉洨县属沛郡,汉垓下即洨县之聚落名也。”北宋乐史撰《太平寰宇记》卷十七《淮南道十七·宿州》载:“虹县,[州]东南一百五十六里。旧十乡,今三乡。汉县,属沛郡。濠城,在县西南七十八里,即汉洨县也。属沛郡。垓下,洨县之聚落名。垓下,在县西五十里。汉兵围项王于垓下,大败之。有庙,在县西五十里。”按:唐、宋两朝宿州所辖之虹县县治,即今安徽泗县县城所在地。以上两部地理总志对垓下聚的地望均以虹县县治作为座标元点。《太平寰宇记》还提供了一条具特殊价值的数据:“濠城,在[虹]县西南七十八里。”根据以上数据,可以推知真正的垓下聚遗址当在濠城镇东北24里至28里,西北距灵璧县城40余里、东北距泗县县城40至45里的范围之内探寻,其地约在灵璧县毗邻泗县西界的单圩、后翟庄一带地势较高处。
(作者系安徽师大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