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日电(记者 任生心)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日前发布的消息说,随着“打拐”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10年1月至7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已达1233件,审结1060件,有力震慑了犯罪,有效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人民法院为加大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力度,采取了四项措施,即:一是增强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二是制定法律适用指导性意见,编纂并发布典型指导案例,统一司法适用标准。三是创新业务培训模式,进一步强化共识,形成惩治拐卖犯罪整体合力。四是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加强法制宣传报道,营造全民反拐社会氛围。人民法院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下一步工作部署是,加大惩治犯罪力度,强化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方面,重视DNA数据库对识别被拐卖儿童身份的积极价值。对于拐卖犯罪部分环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要依法予以定罪处罚。在依法从严惩处严重拐卖犯罪分子的同时,注重区别对待,宽以济严,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