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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1月10日 星期日

    我国《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发布

    规定新书出版一年内不得打折销售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1月10日 01版)

        本报北京1月9日电(记者王大庆)在1月8日开幕的2009北京图书订货会上,国内图书出版发行业的第一部行业规范———《图书公平交易规则》正式发布。有关人士认为,规则》的发布结束了图书交易缺少行业规范的局面,在我国图书出版发行业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多年以来,由于缺少明确的行业规范“价格战”、拖欠货款等问题成为影响图书出版发行业健康发展的顽疾,图书市场的上游与中游之间、中游与下游之间的交易诚信问题日益突出,出台一部保障公平交易的行业规范成为业内的共同期盼。

        《规则》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在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部门的主导下,经数年酝酿而制定。《规则》共九章三十条,从订货、供货、退货、促销、结算等环节对图书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

        对于业内反应强烈的拖欠货款问题,《规则》规定,供货商与经销商应遵守合同

        约定按期结算货款,结算周期一般不超过收货后180天;对于广受关注的图书打折促销行为《规则》规定,新版图书出版一年(以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内,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标定的价格销售,不得打折销售。

        这天的发布会还公布了第二届“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社店互评活动结果,机械工业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等21家出版单位和江苏凤凰书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等33家发行单位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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