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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11月24日 星期二

    烟台被授予“中国绿色食品城”称号

    成为全国首个获此称号的地级市

    赵秋丽 郑勇军 《 光明日报 》( 2009年11月24日   12 版)
      本报讯 记者赵秋丽、烟台日报记者郑勇军日前从山东烟台市获悉,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正式复函烟台,同意授予其“中国绿色食品城”称号。据悉,烟台是全国获此称号的首个地级市。烟台是中国北方重要的水产基地和水果基地,拥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家、省级46家,列全国地市级首位。为推动绿色食品建设,烟台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快绿色食品开发的意见》、《烟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管理制度、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农业事故鉴定评估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等“五大制度”。目前,全市建成了4个市级、8个县级检测机构,重点支持46个龙头企业、20个农产品市场建立了监测点。获认证的绿色食品达222个、无公害农产品342个。2008年,烟台实现农产品出口额23亿元,占山东省出口总量的1/4、全国的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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