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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09月03日 星期四

    审计署首次公布中直机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作者:冯蕾 《光明日报》( 2009年09月03日 09版)

        本报北京9月2日电(记者 冯蕾)审计署1日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54个部门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其中首次公开披露部分中共中央直属机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 年12 月至2009 年3 月,审计署对中央外宣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直管理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外宣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直管理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例如,部分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办公楼维修工程未按规定招标,非税收入未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管理,所属单位上缴款等未纳入部门预算等。审计署建议: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其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水平;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严禁私存私放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外宣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直管理局高度重视,均及时部署进行了整改。涉及公告的具体内容,可登录审计署官方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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