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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06月11日 星期四

    博谈杂议

    作者: 《光明日报》( 2009年06月11日 11版)

        《汉字进入了简化字时代》,苏培成老师这个演讲题目本身就传递出一个令人振奋的讯息。一百多年来,许多有识之士为做好汉字简化工作,方便人民大众认识、记忆和书写,做出了不懈努力。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直接参与下,我国汉字简化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取得了丰硕成果,并得到了世界的认同。但是,目前仍有不少汉字因笔画太多,难认、难记、难写,不符合时代要求和人民期望。可是,汉字浸润着中华民族的感情和血液,做好汉字简化工作是一项事关全民族乃至世界的大事。因此只能按照循序渐进,有条不紊的原则进行。任何急于求成的想法都是不科学的。这就需要政府和人民一起努力,共同寻找加快汉字简化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以更好地造福于人民。

    山东肥城矿业集团电力公司 石长荣

        苏培成老师《汉字进入了简化字时代》的讲演,太好了,他说:“一百年前,中国语文生活十分落后。那时汉字繁难,文盲众多……这种落后的语文生活阻碍了中国的进步。”20世纪40年代中期,我上学学的就是繁体字,深深体会到繁体字难学、难用的缺点。如“学会读写”的繁体是“学会读写”,既难学又难写,“读”字总要写出方格之外。这4个繁体字共有66画,简化后只有29画,可以节省一半多的书写时间。苏老师说:“中国社会需要革新,语文生活同样需要革新”;又说:“简化汉字就是为了追求效率,现代社会就是要讲求效率。”说得非常正确。有人说汉字简化把“表意文字完全同化为表音文字”,主张恢复繁体字,这是要让全国人民退回低效率,是极为错误的,规范的简化字中“进”、“迁”、“历”、“艺”,既表义又表音,保留了汉字的精髓,比繁体易学易写易用,完全符合现代化、高效率的需要,我们绝不能退回到老路上去。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钱玉趾

        汉字繁简,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作为全民共用的文字,不仅事关民族文化的传承,而且关系到每个人的现实“方便”,这样的关注是很自然的。近来,由于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废简复繁”的提案,读苏培成先生的演讲,感受也就更深。

        我以为,在对待汉字繁简问题上,应该强化三个方面的认识。其一,关于文字本质的认识。任何一种文字,都是记录某种语言的符号体系,充当交际工具的功能。是否便于使用者交际,这是衡量其优劣的根本标准。有人认为,汉字应该走拼音化道路,这就很值得商榷。的确,拼音文字有其优点,但从文字的特性看,由于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是“书面语言”,主要是用来“看”,在这个方面,汉字作为形、音、义的结合体,自有其长于拼音文字之处。其二,关于文字繁简的认识。繁简都是相对的,何谓繁何谓简,都是在比较中作出的判断,没有比较就无所谓繁简。从这点看,在任何时代,汉字都存在着繁简问题。只要汉字继续存在,繁简问题就将存在。其三,关于文字发展特点的认识。文字的发展是渐变的,有着阶段性特点。文字的定形简化,应该建立在使用过程中日积月累的约定俗成上。只有经过了岁月的大浪淘沙,某种写法逐渐定形并趋稳定,且得到公众认可,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明确,才符合文字发展的规律。汉字作为一种历史悠久、使用者众多的文字,其简化尤其不能违背发展规律。过多地采用行政干预手段,强行复繁或者简化,是有过教训的。在汉字简化问题上,务必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方针,以促进交际而不扰乱交际为底线,在适当时候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必要的规范。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委 陈相飞

     

        泱泱华夏,民族文化源远流长。我国汉字发展中的新旧交替,既是民族文化发展进步的标志,也是民族智慧在文化建设中发扬光大的像征。而今,汉字既进入简化字时代,同时也进入有法可依时代。2000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因而,推行国家统一的规范文字,不仅仅是国家文字统一规范使用的需求,也应提高到是否守法和违法的高度上来认识。使用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通用语言文字,就当视为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诸如乱写繁体字、乱造简化字等种种违法使用语言文字的违法现象随处可见。鉴此,笔者建议,作为对语言文字负有监督职能的文化、宣传部门,应弘扬“依法治语”和“依法治字”的精神,加大对不规范语言文字使用的违法现象的打击和处理,让人们增强依法使用语言文字的法制观念,从而使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国人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陈有根

        简化字和繁体字,两者应各有所用,各得其所。我们不能用写简化字还是繁体字,来评价一个人的文化水平。我国也需要一批应用、研究繁体字的专才。受简化字教育的人,要有一些繁体字的知识,这样可以纵承历史,横接海外华人社会。海外学繁体字长大的人,希望他们也能够了解一些简化字知识,以便于华人社会的相互沟通。

        我们还应依法推广使用简化字。我国有语言文字的法律,应当依法办事。简化字是中国文化的一个进步,它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全民素质的提高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们还是按照法律办事,因为它是进步的。繁体字是一种历史,它在现实生活中也起到一定的作用,比如说在书法、艺术上可以写繁体字。在某些专业研究上,比如研究中国的古代史、古代文学和传统文化,这些研究人员确实需要懂得繁体字,而且应该精通书写。在国外,汉学家也是一样,如果研究汉文化的,他肯定要懂得繁体字;但是从象牙塔走到市场的时候,简体字要方便得多、好得多。所以,我们国家还应该继续推广使用简体字,依法推广使用简化字。

        沈阳军区驻辽宁丹东某部 李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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