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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9年01月13日 星期二

    光明时评

    明珠观光塔与“协和谬误”

    作者:肖国忠 《光明日报》( 2009年01月13日 06版)

        建塔一年多,停工近4年;爆破五秒钟,1000万元灰飞烟灭,这就是重庆万州三峡明珠观光塔的命运。这让笔者联想到南京“亚洲第一高楼”的类似遭遇:南京新街口铁管巷的A、C地块拟建518米高楼规划项目在被开发商拿下后迟迟未见动工,亚洲第一高楼”计划在“难产”3年多以后搁浅。

        某件事情在投入了一定成本、进行到一定程度而后发现不宜继续下去,却苦于各种原因而将错就错,欲罢不能,这在博弈论上被称为“协和谬误”。无疑,上述两起建设正是陷入了“协和谬误”的泥淖之中:万州三峡明珠观光塔的策划者也许在几年以前就已经发现不宜再继续观光塔的建设,却碍于已经为此投入的成本而想继续“迎难而上”,以至于在犹豫不决中停工4年;“亚洲第一高楼”的规划者也许早就意识到在人群熙来攘往的新街口矗立“第一高楼”的不易,却苦于此前为土地拍卖所付出的种种努力而仍然想最后一搏,以至于在超过国土部门所规定的“2年不动工就收回土地”大限时仍然未将土地收回以作他用。

        “协和谬误”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为了朝预定目标迈进,我们需要不断追加成本投入——时间、金钱、人力;而由于既定目标从根本上来说是不可行或者不值得的,投入得越多,最终遭受的损失也就越大。观光塔和“第一高楼”即是如此——倘若规划者在发现事情难以继续进行下去的最初果断停手,也不至于在损失1000多万元和“难产”3年多以后才“壮士断腕”。就城市建设来说“协和谬误”的危害还有其特殊性:由于公共财政来源于国家拨付和民间税收,以公共财政作为支出手段的行政规划如果陷入“协和谬误”的陷阱,其必然导致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损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影响极坏。

        城市建设中的“协和谬误”,从根本上来说源自于某些部门的干部不遵循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不依照事物本身的发展规律,不思考,不论证,不考察,不辩论,于是乎作出不合常理的决策来;在发现自己的决策不合理、行不通时,某些决策者仍然我行我素,刚愎自用,不脸红,不检讨,不认错,不纠偏,放任错误决策在实践中生根发芽,结出“恶果”,以至于跌入“协和谬误”的深渊中不能自拔。

        有鉴于此,要避免城市建设中的“协和谬误”,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发展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加强战略思维,树立世界眼光,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以使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城市建设中少走弯路,少犯错误。(肖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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