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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04月13日 星期日

    卫生部公布32位新闻发言人名单

    要求完善发言人制度建设

    作者:本报记者张莹 《光明日报》( 2008年04月13日 02版)

         本报北京4月12日电记者张莹从11日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已经建立了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卫生部公布了32位新闻发言人名单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并要求各省(区、市)卫生厅局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名单显示,32位厅局发言人有卫生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卫生厅办公室主任或新闻办主任。“希望各位发言人积极主动配合媒体采访,因为采访是给发言人就某件事情公开传达观点的机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

         据介绍,从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正式实施。卫生部要求各省(区、市)卫生厅局进一步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要把新闻宣传作为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计划,有经费投入,有制度保障,有检查落实;有条件的省份可以结合卫生工作实际,选择一些公众和媒体关注的主题内容,试行定时定点的新闻发布会,或者采取接受记者专访、组织记者集体采访、网上访谈等形式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各厅局新闻发言人要做好卫生舆情的收集分析和研制工作,对一些重要的媒体事件和突发事件及时作出回应,进一步加强对日常的政务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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