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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08年01月04日 星期五

    福建将建覆盖所有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

    作者:高建进 《光明日报》( 2008年01月04日 06版)

        本报福州1月3日电(记者高建进)福建社区卫生服务得到较快发展。目前福建9个设区市84个区、县(市)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有63个,占75%;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22所,覆盖人口609万。到2010年,福建将在全省建立覆盖所有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这是记者今天从福建省卫生厅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纳入医保定点机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55家,分别占84.3%和48.1%。去年以来,福建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已达到6200多人,其中医师2799名、执业护士1619名,社区卫生队伍得到加强。各地还普遍加大了人才培养的力度,开展社区全科医师、护士岗位培训,采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社区”等措施,充实社区卫生服务力量,帮助提高基层医护人员水平。

        同时,越来越多的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原来主要开展基本医疗服务,转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服务,开展了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妇幼保健、慢性病防治、残疾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得到增强。目前,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累计建立居民个人健康档案152.4万份。2007年共对8.5万名高血压患者、1.8万名糖尿病患者进行管理,有效地构筑了城市卫生安全网的网底。

        福建省卫生厅基妇处副处长王喜瑛介绍说,近年来福建省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把卫生投入的重点、工作的重心转向基层。现有13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33家为政府举办,占95.68%。从2007年起,福建省按城镇居民每服务人口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补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由省、市、区(市、县)三级财政分担。2007年度省级财政下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000万元。同时,福建还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要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每万名居民配2-3名临床类别全科医生、1名公共卫生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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